来自浙江省检验检疫局的消息称,近日,英国主流媒体《卫报》发布消息称,欧盟各成员国日前经匿名投票已通过在纺织品中禁用NPE(壬基酚聚氧乙烯醚)的禁令,并有望在八月开始实施。禁令设定了五年过渡期,期满后若纺织品NPE的含量超过0.01%(即100mg/kg),则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场。该消息经报道后,引起全球广泛关注,而作为纺织服装出口大国,该禁令对我国的影响也将凸显。
工业用途很广泛 环境危害引关注
NPE名为壬基酚聚氧乙烯醚,是工业洗涤和清洁产品洗涤剂中的常用表面活性剂成分,在纺织行业应用广泛,并会残留于纺织纤维之中。服装中的NPE残留不会直接威胁到人体健康,但是NPE可随着水洗而进入环境。而NPE在水中极易分解出壬基苯酚(NP)等成分。NP是一种公认的环境激素,它能模拟雌激素,干扰生物的性发育和内分泌,从而影响动物繁育,即便浓度很低也极具危害。而且,NP能够通过食物链不断蓄积,最终引起人类性早熟以及生殖质量下降等问题。
国际环保组织“绿色和平“曾在2011年针对纺织品NPE残留状况进行了调查并于当年8月发布点名的公开报告称有三分之二的服装含有NPE,其中包括许多世界知名品牌。在各方的长期努力下,禁用NPE已经引起广泛重视,不少知名服装企业也开始着手制订消除有害化学品的进展计划。
《卫报》所指的禁令事实上就是今年4月16日欧盟以环境保护为理由通过世界贸易组织[微博]网站向WTO[微博]成员国发布的G/TBT/N/EU/280号通报中所指的REACH法规修订草案。根据草案,除了已经经过多次水洗的二手商品或回收利用的纺织品可豁免外,欧盟将对进口纺织品全面实施NPE禁令。
禁用NPE成共识 管控措施频加码
在全球对消费品“安全、卫生、环保”需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,诸如双酚A风波、塑化剂事件的屡屡发生已经给生产制造行业敲响了警钟,各国针对NPE的管控措施也频频加码。
早在2012年7月,德国就提议将壬基酚纳入REACH法规高度关注物质清单,同年12月,在第八批高度关注物质清单中就出现了壬基酚,并定义为可能对环境有严重危害。而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消息,欧盟此次通过的最新禁令则是于2013年由瑞典提出,并受到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科学家的大力支持。
美国环境保护署(EPA)曾在2013年通过评估计划确定了8个满足安全标准的NPE替代品,并于2014年10月将15种NPE类的化学物质列入“重要新用途规则”。这意味着进口和生产这些物质需提前90日履行严格的申报程序,从而使EPA可以采取有效的NPE风险防控措施。中国台湾也在2014年7月修订的标准CNS15290增加了12岁以下儿童产品NPE和NP的含量限制要求。2011年初,《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》中则将NP和NPE列为禁止进出口物质。但限于行业发展需求,短期内彻底消除NPE难以实现。
社会责任难回避 绿色制造是出路
虽然NPE危害已达成共识,但现阶段禁用NPE仍将给纺织业发展带来巨大冲击,欧盟发布禁令公告后,已有当地企业向欧盟当局提出抗议,表示NPE在供应链中用途广泛,很难遵守。而我国纺织产业的技术水平客观上仍与欧盟存在一定差距,即便新规提供了五年的过渡期,我国出口企业的应对之路仍然任重道远。建议企业:
一是要及时关注安全卫生环保的法规动态。欧盟、美国等发达国家近年来对消费品中的有害化学物质管控不断加强,企业对欧洲化学品管理局、美国环保署等机构的科研动态应及时关注,掌握先机。
二是强化社会责任意识。从长远看,消除消费品中的环境激素等有害物质是企业不容回避的社会责任,企业应加大“绿色消费品”的研发投入,改进生产工艺,减少有害排放,加快转型升级,赢得社会尊重。
三是完善产品检测把关。对于限于技术等因素暂时无法彻底避免的有害物质残留,企业应严把检测关,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内外法规标准要求,避免被国外通报和退运造成经济损失。
(来源: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)